离职半年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下面以临沂市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方法举例说明:
提取条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
提取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
2、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质,1份):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封存6个月后)。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参考资料来源: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什么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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