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仲裁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内有效?超过多长时间判决书的内容就无效了呢?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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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7
15日之后生效,超过2年就无效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7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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