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申请不被批准怎么办?

本人属于国企,劳动合同为三年,现在已满2年。辞职申请递交之后,车间主任已经批准,但是厂级人事科不批准,这种情况怎么办?人事科有这个权利扣留我吗?
另外是不是在递交了辞职申请30天之后可以自动离职?

第1个回答  2011-03-04
新劳动法规定员工在提交辞职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后就可以离职。正常来说人事科有挽留你的权利,但是没有扣留你的权利。除非你与这个企业存在某种关系或者触犯了企业的规定,如果你是正常应聘、正常离职的话,那三十天后你就可以离开那里了!
第2个回答  2011-03-05
朋友,关于您的情况,答复如下: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的辞职不需用人单位批准,但无法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
第二、仔细分析一下您辞职的原因,愿您对自己的职业和人生有个很好的定位。
第3个回答  2020-07-25

第4个回答  2019-12-12
第5个回答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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