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多个债权人之一,最先保全和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保全时法 院说不能拍卖债务人的房屋,因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动员我拿了债权凭证,法官说找到财产,随时可执行,现在法院通知我进行拍卖,又说我没有分配权,法院说保全只有二年期过期了,但之前法院没有通知我解除保全。不能参入分配请问法律文件是那条那款,那另外的保全人为么是能继续保咧,我申请了执行,但法院不受理,说我不能参加分配,谢谢,昐!
你好:我是多个债权人之一,最先保全和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保全时法 院说不能拍卖债务人的房屋,因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2008年动员我拿了债权凭证,法官说找到财产,随时可执行,现在法院通知我该房屋要进行拍卖,又说我没有分配权,法院说保全只有二年期过期了,不能参入分配。但之前法院没有通知我解除保全啊。请问:法律文件是那条那款对这个问题的解释,那另外的债权人为么是能继续保全咧,我现在申请了恢复执行,但法院不受理,说我不能参加分配,谢谢,昐!
谢谢啊!再问一下:其他债权人是2008年保全的,而我是2007年保全的,我还没有解除保全时其他的债权人就重复保全同一房屋,法院说这是可以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法院这样做合法吗?
追答保全是可以的,不同于查封和冻结(回复的太晚了,应该你的事情已解决,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