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前方右侧行人突然向左横穿非机动车道,也未先看左右车辆,在我先鸣喇叭警告,行人不顾依然快速横穿,后我紧急刹车避让不慎与之相撞,行人撞在我电动车右侧(人撞车),前方10米有斑马线,斑马线只延续到非机动车道,周围无警示标志,行人是否违规,谁的责任大?PS:我再也不相信交警了!!
斑马线只延伸到非机动车道边上,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并无斑马线,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有绿化带隔开,与斑马线联通的绿化带有供行人走的水泥砖地,行人为图方便企图横穿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在上斑马线,对于没有斑马线的非机动车道撞人,交警认为我的责任大,但周围并无警示标志,车道中也无斑马线,行人突然横穿谁都无法及时反应。对于没有警示标语和斑马线的非机动车道,应该如何理解??
PS:本人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本人为避让行人摔入绿化带》
行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过马路不看两边,本人鸣喇叭示警后行人不理会
现在交警为省麻烦直接判定我70%责任,我提出异议,交警就威胁要定我全责,交警意思是双方签字,给钱走人,不然就一直扣我车,现在对方敲诈我。我该怎么办?
追答从法律意义上说,告他。打官司不一定会输,但从社会状况来说,你最好注意一下交警对那人的态度,他不一定是为了省麻烦。交警如果坚持这样,你可以把手插在口袋里用手机录音,然后再告。不要怕麻烦,坚持真理是属于自己的,自己没错就是没错,别说交警,天王老子也不能剥夺你维权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