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宅基地,但闲置了几年,土管局有权吊销我的土地使用证吗?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在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内,是不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但超过有效期内,土地管理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原土地使用权,即收回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如果是国有土地,从批准之日起满一年不动工建设的,收取出让金20%的闲置费;满2年不建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即注销《建设用地批准书》。
以上均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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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7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土管局是有权收回你的土地使用权的
第2个回答  2011-05-27
审批后,你得建设呀?要不和房地产商囤地就没啥区别了。区别是:房地产商可以多拿几年,只要和有关人员关系搞好,个人要是搞好关系,估计费用不会太低,不如直接给他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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