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2010年中旬买的新房,总价70万,首付25万。但一个月后卖房赌博输了一大笔钱,就将房子卖给了朋友(当时连两证都没办),然后跑到其他地方去了(外面依然欠了几十万)。
如今买方经常托人找他,要求他和他老婆回来协助过户。但因为还欠有一大笔钱,所以不能回来。买方就说要去法院告他,走法律程序让法院判房子给自己。
之后卖方的家人知道了后,就说要不然把首付款还买方,把房子赎回来。
当时是只有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原价转给买方的,其实也就是一个20万的首付款。然后月供就都是买方在还,一年多也还了4万。另外签了协议后,买方就装修入住了。
当时的协议约定今年7月前完成过户,违约的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就说打官司的话,卖方要回房子的成功率大吗?
房价肯定是涨了的,5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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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签的协议就说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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