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社保的费用一般从公司账上扣,或者由公司缴纳,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公司代收。
你的养老缴费手册如果在你手中的话,那就不要把钱付给公司,不闻不问就OK了。
公司不会为你负担这笔费用,自然会想办法帮你解决。
反正这件事肯定要你们单位出来办理。你自己凭一己之力找谁也没有用。就算劳动监察也不行。
要不跟单位领导谈谈,社保关系是基于劳动关系来的。如果他不帮你转出来,法律上会认同你还是这家公司的员工,你是可以向他要求每月的工资的。你要把对他有害的情况告诉他。
领导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也许会帮你办的。
农村社会保险怎么让农民买账
财政支农费用中增加农村社保补贴金
部分减免农业税强制变为农村社保金
为流动农民开设养老保险金动态账户
为失地农民建立以土地换保障的制度
编者按
六千万元与参保农民命运攸关的养命钱,竟被云南省红河州民政局以增息升值为名出借给他人,造成巨额债务无法清偿。
2月8日,视点版以《六千万养老钱是如何被挪用的》为题,报道了这起挪用农保基金案的前前后后。
六十余家报纸、网站几乎同时转载了这篇报道。
“目前,民政、劳动部门负责管理、使用的公益性基金基本上无人监管。如上级无要求,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一般情况下不会过问,管理部门的领导如果心术不正,就会为一己或部门利益挪用基金。”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总能抓出一堆不廉洁或是不作为的官员。问题早就存在并有所反应,为什么管理者总是后知后觉?”
……
从网友的评论中不难看出,农民养老钱的安危受到极大关注。
农保基金管理存在哪些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是什么?该如何解决呢?王永超
“村干部说养老保险好,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到时会不会给钱。后来一想是国家办的,国家总不至于骗咱,就决定先少缴些,看看再说。”山东省泰安市农民晏应盛的说法,反映出部分投保农民的矛盾心理。
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统计,2003年我国农村参保人员223.9万人,其中乡镇企业参保人员139.7万人,累计参保人数5428万人,当年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共有197.6万人,人均每月领取养老金只有40元。如果扣除乡镇企业职工的参保人数和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只计算农村农民的缴费和养老金的发放,按照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农民的参保年龄为20至60岁,分2元至20元10档缴费,若每月缴费2元,10年后参保农民每月仅能够领到4.7元的养老金,15年后每月也只有9.9元。
据了解,绝大多数投保者投的是最低档次,即每月2元。由于管理费增加及银行利率下降等因素,参保者实际领取的标准可能还要低。从投保的实际状况看,靠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这一目的根本难以达到。
农民不愿买农保账各地退保现象增多
“目前的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可谓困难重重,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大规模的退保现象。”四川省巴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朱荣宗忧心忡忡地说。
朱荣宗说,目前,各地农保办法不统一,大多数农民认为这是地方行为,担心时间长政策会变,养老金难兑现,因而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另外,参保范围和对象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交叉,政策界限不清。如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有的以个体工商户身份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
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专家杨立雄介绍,民政部从1990年开始在部分农村地区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两年后向全国推广。“高峰时全国大约有八千多万农村人口入保,但这一数字从1998年开始下滑,目前只有五千多万人,也就是说,15年来,占中国人口60%的农民绝大多数都没有加入社会养老体系之内,其老年生活主要依靠土地和子女。”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杨立雄认为,主要原因是,尽管按照当时的政策,农村养老保险采取以个人缴费为主、国家政策扶持、集体适当资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办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保给予补助,其集体补助、国家政策扶持难以实现,致使绝大多数参保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个人缴纳为主变成了完全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演变为个人储蓄保险。
“这是导致部分农民中断投保的原因之一。”此外,朱荣宗认为,近十年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农保个人账户计息标准由最高时的12%下调到2.5%。按原来的较高利率计算的养老金难以兑现,加之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农保基金保值都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是导致部分农民退保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农保没有统一法律地方立法依据不足
海南省海口市委党校科研开发部主任、农村问题专家王天意说,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虽然有了十几年的实践,但一直存在法律保障缺失的问题。
“由于没有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法规,各地农保实践中存在许多困惑,地方立法难找依据。”王天意说,他曾到烟台、青岛、苏州等地农保部门考察,各地农保部门的同志普遍反映,1992年颁布实施的《县级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许多规定显得有点过时,实践中难以行得通,而各种文件和领导讲话的内容过于笼统和原则,他们在制定本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时找不到比较有力的立法依据,只好各自为政,把办法确定为暂行办法,结果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和长期性、稳定性。
管理体制条块分割不利开展农保工作
王天意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存在条块分割的现实。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养老保险,卫生部门负责合作医疗,民政部门负责救济、低保和社会优抚,计划生育部门负责计生对象的保险,还有扶贫部门搞的也是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孙涛把农村社会保障的这种管理体制比喻为“三驾马车、五龙治水”。
他认为,这种条块分割的现实造成了政策协调、资源共享等诸方面的人为矛盾,不利于农保工作的推动和开展。不仅如此,全国各地农村养老保险部门的归属也是五花八门,有成立农保公司的,有归属社保部门的,有归属劳动部门的,这种状况也加剧了各自为政。
政府财政出资扶持设立动态个人账户
孙涛建议,在财政支农支出中增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支出,补贴资金的数额根据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情况、农民收入的增加情况、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情况以及其他的意外损失情况等确定,主要是引导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给农民参保增加信心,也有利于社会安定以及缩小城乡差别。
在减免农业税的过程中,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或地方政府的名义把减免的农业税的一部分强制性地转变为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分层次地划入参保农民的个人账户,以减少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负担。
目前阶段应该允许农民用所生产和经营的农产品缴纳养老保险金。这种做法只是过渡时期短期使用的一种形式,应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逐步取消。对于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应由土地的使用者代为缴纳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金。应充分考虑农民流动的特点,设立农民养老保险的动态个人账户,无论参保农民流入哪里都会根据所在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增加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
同时,借鉴支农和扶贫专用基金的经验,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赞助基金。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国内外的企业、乡镇企业、城市居民中的高收入阶层以及先富裕起来的农民等对贫困地区的农民赞助部分养老保险金,以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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