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交警的回复是无法判断,但是对方车主有受伤(不严重),已将我方起诉,现在又在做伤残鉴定! 但是就行车责任来看 我方完全是正常行驶的! 请问您清楚具体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条款吗?还请指教
追答具体的法律条款我不清楚。我自己也是开车的,只是知道一些常识。不可能对方无牌无证上路而且过错还在对方,你却还要赔钱。但是你一定要弄清过错方到底在哪一边,这才是重点。如果你也有一定的过错,那你肯定是要赔钱的,哪怕他无牌无证上路。这种事在我朋友身边就发生过。至于他的过错跟这起事故交警一般会一分为二的处理,就是只要你有一定的过错你得赔钱,然后那人的过错交警会另案处理。我懂的不是太多,希望能帮到你一点。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