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骑电瓶车我妈搭车走的也是非机动车道,后面一个电瓶三轮车(就是载人的黑三轮车)什么牌照都没有的那种,从左面想超过去但是就撞上我姐骑的电瓶车了。交警也认定是三轮车全责。现在我姐医院检查认定腿断了要做手术处理,我妈手臂也断了需要上钢板手术处理。但是对方没有财产也没有钱,他说钱都给娃娃买房子了。我想请问一下当事人如果没有钱就可以不用承担这个费用了吗?我妈现在医院说鉴定为10级残难道这样也可以让肇事者不承担如何责任吗?一句没有钱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