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取保候审者,油田公安局办的案,取保从看守所出来时,油田公安局的人说一年之内不许外出,眼看一年期满,我们当地派出所为了顶他们的年关任务,把我的卷宗给油田要了回来,期满后还是派出所帮忙把保证金3000元要回来的。我的案子不就算了结了吗?可是派出所的还要追究此事,这应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