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4-23
不能
要求双倍工资的条件已经不成立。产生雇佣关系后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今已经补签合同,也就没有要求赔偿的前提了。
可以尝试和领导沟通。但是想继续这份工作
貌似都不能计较这个。
第2个回答 2011-01-12
补签了合同就等于放弃的双倍工资,就算你现在不喝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同样有双倍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3个回答 2011-01-11
劳动合同不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依据,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你与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已经一年有余。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截止到现在单位已经超过一年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了,也就是说你已经成为该公司的一名在编员工了,除非你自己想走,否则,单位不能赶你走。
第4个回答 2011-01-11
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