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孩子转学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到其他省份的,要符合转入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2.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地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安排入学;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依据转出学校所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并上传相关接收证明后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扩展资料: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学籍变动管理规定: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今后转学手续网上就能办
办理手续: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登记学位;
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机;
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扩展资料:
小学生异地转学籍需要手续: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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