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开评标现场,是否违法?

如题所述

实践中,部分地区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强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到开标评标现场,否则投标无效。这一规定对外地供应商,尤其是对那些频繁参加各地招标采购活动的企业而言显然不够公平,也没有必要,可以说就是一种歧视待遇或差别待遇。但由于此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均未明确是否其违法,在这些地方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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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07

违法。

首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也就是说是否参加开标环节是投标人的权利,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其次,《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明确规定:

对于供应商法人代表已经出具委托书的,不得要求供应商法人代表亲自领购采购文件或者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

综上所述,招标文件中不能要求供应商法人代表必须到开、评标现场,属于违法事项。如有此项要求,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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