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实行国有和农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是不存在买的说法,最多只是支付对价取得使用权。而农村土地建房是“划拨”取得,通常是符合条件的无偿取得。如果不符合取得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一般都是通过送礼、找关系、开后门取得农村宅基地,因为没有相应的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所以这部分建房通常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部分房有时被俗称“小产权房”。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房很可能就是违法建筑,在国家征收时不应该得到补偿,但如果是相应组织的一些不当行为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并且未予以处理的,有时可给予适当补偿。但如是非国家利益拆迁,那里面的很多事就复杂很难说了,这里面水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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