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可是存档案的地方和报到的地方不在一起,工作人员把报到证给了我,让我去另一个地方存档案。几天之后,没有来得及存,报到证就丢失了,这种情况,需要补办报到证么?因为已经报到了,存档案还需要报到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