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05
您好,从您的问题来看,首先这个公司是在筹备期,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您这个筹备期是指公司还没有完成注册成立,那么这个时候也当然不具有法人的身份,也就谈不上签劳动合同,此时你们之间只是劳务关系,拖欠您的工资应该是去法院起诉此时的让您过来干活的个人。第二,如果这个筹备期是指公司已经成立,只是刚刚起步,那么您在这里正常的按时上下班工作的,公司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合同就是违法的,此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主张一个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向公司注册地或者实际经营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2个回答 2022-01-09
企业筹备期用公未签合同不支付工人工资,当然是不合法的,违反相关的劳动法。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0-08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问题解释如下: 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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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但该条法律强调的“用工之日起”,这个用工之日是指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既然是劳动关系建立之日,应该是指首次建立用工合同,并没有明确地将续签劳动合同问题包含在内。实践中,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由于疏忽等原因与劳动者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的性质?在《劳动合同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依照相关法律解释及法律规章来认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9-24
不合法。这个属于实际用工企业,应该在筹备期间支付工人正常的工作薪水和社会保险。
建议你去公司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准备好所有的证据,基本上作为工人讨要欠薪都是会支持的。
第5个回答 2020-08-09
即使是筹备期,即使未签劳动合同,也要付员工工资, 因为已经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