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最新省高、中级职称评审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39号)和邵人社发[2016]53号文件,需严格按文件要求准备参评材料,填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要明确到申报人所在具体单位,单位名称信息与单位印章一致,申报材料的单位与核准评审职数的单位一致。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提交顺序如下: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县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③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聘用合同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县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④外语水平(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县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⑥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近五年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近四年每年1份。
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②个人述职报告(只装订一份)。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④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
3、整理送审材料应注意事项。
①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②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所在单位名称。
4、所有参评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它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5、选定的送审论文代表作必须是在公开刊物(刊号ISSN.CN)上发表过的文章(高级职称要求),并请在右上角注明“送审论文”字样。
6、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由基层单位录入个人参评基本信息,通过U盘或上网逐级汇总上报。
7、根据“湘人发[2002]46号”文件要求,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社(职改)部门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为: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状况;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论文著作的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名称等情况。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公示以后,对申报材料无异议的,公示单位须在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负责人印章和单位公章,方可上报。对单位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当事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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