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后面需要修路,但我家的房屋不在修路范围内,政府要征收房屋把宅基地卖给了开发商,政府这样合理吗?如何补偿给我们
我家的房屋占地有7间门面那么大,政府征收土地只给2.5万元,房屋是16万,政府把此土地卖给开发商。如果再买回土地的话每间就需要15万。这样的差距是不是让人很心寒。这样的赔偿肯定不合理,我们给政府要门面,不给。想在自己的土地上建商品房,政府不允许!我们现在是没有办法了,请求热心朋友的帮助!谢谢……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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