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朋友投资了A公司成为了A和B公司的小股东并且担任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是做餐饮的)但不是负责人只是一个部门经理。后来公司在不具备特许加盟资格的情况由B公司董事长和招商经理向招收加盟商并签订合同。而后有倒闭的加盟商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好多个月前已变更法定代表人。朋友在投资公司和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并不知道公司不具备加盟资格。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朋友要承担刑事责任么或其他责任?
可是他有参与管理,当了一个部门的经理但是不参与合同签订和洽谈
追答具体要看对这次诈骗事件是否参与了决策与执行,而不是指其他方面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