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经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了,离职日期是26号,请问我25号可以去办理离职手续吗?也就是提前一天。

如题所述

员工在递交辞职申请之后,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应该由单位安排,但是需要保证在收到书面辞职申请之后一个月内安排离职。如果已经确定离职日期,员工需要提前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员工需要和单位协商一致,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单位不同意的话,那么只能按照安排时间执行。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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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5
若用人单位已经同意你离职,那应该也是可以的,反之则难说。建议和用人单位的有关人事部门沟通下,再行动比较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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