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5年7月毕业的学生,当时为了应付学校和一个朋友开的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报到证和档案派遣到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了,没有真的去就业。现在参加了一个允许2015和2016届学生报考的校园招聘,现在新单位要求我签订三方协议,可是我已经之前应付学校签过了,现在应该怎么办?可以和原单位毁约回学校重拿三方吗?那报到证怎么办?请问具体需要什么资料,什么流程。应为老家和学校在两地来回跑很麻烦。求各位前辈指点下,感激不尽。求求各位前辈再解答下,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