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大家,购房共计四份合同,分别在建设局、贷款银行(购房时在银行做了按揭,现贷款还没还清)、开发商、自己手里,合同已备案,但房产证还没办理下来,想在合同中添加一个名字(夫妻),开发商让自己去银行拿上那份合同和自己手里的合同到开发商那里去办理申请然后上报建设局办理变更,银行是否可以提供(如添加名字与银行贷款是否发生冲突,银行是否有义务提供),我需要怎么办理程序?咨询过银行,银行回答是除非贷款还完才可以拿走合同,不然不行,档案已上报上级,郁闷,是不是推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