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5年的深圳社保,现人回海南发展了,请教如何办理迁回?

我是海南户口,我是05年开始在深圳工作并缴纳深圳社保的,现在人回海南工作了,以后也基本在这了,我这个社保问题该怎么解决呢?请懂的能详尽解答一下,不胜感谢啦!

  既然人已回海口,最好亲自去海南省或海口市(建议在海口市社保局,好像在海口龙华路)的社保局咨询。对方会解答,态度也蛮好。咨询电话:96977688 。
  大致的流程是,在拟参保地填写一张申请表,盖好章后,再到已参保地填表。
  比较方便的。
  政策文件可以登录社保网站看,也很方便。
  下面附上一个文件还有社保关系转入表格(如果看不到表格,就到社保局网站上看),给你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条 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 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编号:琼省201 ZRSQ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公民身份号码

  原个人编号 户籍所
  在地
  原参保
  所在地
  区名称 原参保地社
  保机构行政
  区划代码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
  原参保地 社保机构 地址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邮政编码

  参保单位(章): 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1.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2.此件一式两份,申请单位(个人)、受理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09
深圳市跨省就业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出须知
一、转出条件
1、 曾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
2、 跨省到异地就业或转回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二、需提供的材料
1、 身份证原件;
2、 社会保障卡原件;
3、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表》;
4、 参保人员离职证明(如单位未在缴费凭证申请表上盖公章必须提供,如已盖公章可不须提供)。

三、 办理转移部门
1、 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二路513栋二楼);
2、 我市社保机构的所有征收窗口;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深圳市须知
一、转出申请条件
1.在深圳市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
2.在深圳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以上两个条件其中之一符合即可办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
4.参保人员离职证明(注:如单位已在缴费凭证申请表格上盖公章可不需提供,如单位未盖公章则必须提供)。
三、 办理转移部门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二路513栋2楼);
2.我市社保机构的所有征收窗口;
3.如申请医保关系转出同时有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金额的参保人属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区的请到市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办理,属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区的请到相应的社保分局、社保站转保窗口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交了5年的深圳社保,现人回海南发展了,请教如何办理迁回?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

如何将深圳的社保转回海南吗?
可以转。新公司会为当事人重新开户,因为这样操作方便,缴纳社保。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将原来缴纳的社保转到新公司,这个也比较简单,只要社保账户就行,但是新公司一般不愿意这样操作,如果中间出现几个月停缴纳的,新公司还要为当事人补缴纳,有些公司会让当事人自己出钱,把缺损的几个月补上。另外一个...

深圳社保如何才能转到海南?
1、在离开深圳前到社保局打印一份《缴费凭证》。所需资料: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2、到海南的社保局申请接收。海南社保局若同意接收你,他们就会至函到深圳社保局。深圳社保局确认后转出就成功了。以上的办理程序是不需要你来回跑的。

...辞职回海南了,想把社保转回海南,不知道社保怎样处理,高分求详细解 ...
让你公司开个证明,去你原来打工所在地方的社保局,说把所交社保转回海南,他们会帮你办理转出,然后回海南办理转入就可以了.

深圳社保能转回海南社保吗?
当然当事人也可以把原来的社保缴纳转移到新公司,也比较简单,只要社保账户够用就行,但是新公司一般不愿意这么做。如果中间停了几个月的款,新公司会给当事人出钱,有的公司会让当事人自己出钱来弥补少交的几个月。另一个城市的社保和原城市的社保不冲突。当事人返回原城市的,可以转回,缴费时间按...

异地工作所交社保能转回海南吗?
在外地缴纳了社保,回到本地后,办理社保转移后,可以继续在当地缴纳。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

请问有在深圳买的社保能转回海南吗?怎么样做才能转回
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交了四年的社保,现在我想回海南了工作了,社保如何处
一、如果你回海南后不再来深圳。你在离开公司时,让单位开个单位离职证明或《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并向单位办理社保的人员,问清楚你的社保在哪里办理的?问清楚具体在那里。二、接着,你就可拿着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或《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到你社保办理地的社保局,申请...

公司社保买在深圳,我是海南的员工
准备回深圳没必要转移海南办理新参保,因为异地社保信息不联网将来从海南单位离职后,去海南参保的社保局开具缴费凭证回深圳开始参保缴费后,把海南缴费凭证交深圳参保的社保局,就可以把社保累计到一起社保本身累计的,离开深圳后当地社保中断,不影响后面转移回去累计到一起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

我在深圳工作买了6年多的社保,现在回到海口工作了,这边的公司要帮我...
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就已经实行跨省转移了,我们单位上个才有一个同事把她在深圳的社保转过来了,社保局也接收了。你说的不能全转完是指什么?是指险种还是金额?如果是险种的话目前可以转的有养老、医疗、失业;金额的话养老转的是统筹帐户的12%+个人帐户;医疗只能转关系即年限,不能转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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