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明年本科毕业,与企业签定了三方协议,我签了字寄给企业,企业盖了章寄给我,我再给学校盖章,现在企业还没把协议寄给我,我打听了这企来上班是六天制,还经常义务加班。现又有好的企业录用我,于是我想毁约。但协议上毁约要交3000元违约金,请问我这情况需要交吗?等三方协议寄给我时我直接不把协议寄回该企业合法吗?三方协议我还能再领吗?听说我可以借别人的三方协议再跟第二家企业签。请问这合法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