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给员工缴纳社保,所以如果7年公司都没有缴纳社保,那作为员工的你是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毕竟7年的社保,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这是员工应该有的权利。
那具体怎么做呢,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定的,是强制的。所以你首先可以和公司进行友好的沟通和协商,相信碰上这种情况的也不是你一个,毕竟7年了,公司里很多员工估计也有同样的问题,那么你们就可以团结起来跟公司的领导谈,只要老板还有点良心,还是会给大家补缴上这几年的社保的。
这是积极的走向,也是理想化状态。事实上大多数老板会抵死不认账,因为当初他既然不给员工交,就已经做好员工来闹的准备了,不给交也是因为公司拿不出或者不舍得拿出这笔钱。那这种情况下,就只能公事公办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要收集好你在这个公司工作7年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如果没签,那更加容易告了),入职登记表,工牌、考勤单、工资条(没有可以用银行转账记录),反正就是一切能证明你是该公司员工的证据。
收集好证据后,你就可以找当地劳动部门了,这种肯定会受理,第一步也是先调解,调解成功就能追回你应得的利益,调解不成就仲裁,这种案例,成功率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