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与传统纸质签字盖章一样,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那么,市面上第三方电子签章平台是如何做到可靠电子签章的呢?以我们为例,同时做到了以下三点:
① 权威认证系统:采用国家机构认证技术,确保电子合同签署主体真实身份;
② 防篡改技术:采用国际通用哈希值技术固化原始电子文件数据,轻松识别文件是否被篡改;
③ 第三方取时技术:精确记录签约时间。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保障我们签署的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尽量选择具有强大技术保障的第三方电子签章平台,采用可靠的电子签章来签署电子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总结出要确保电子签章的合同合法有效,需解决以下几项问题:谁签署、何时签、怎么存的问题。
1、谁签署——身份认证:电子合同订立于网络环境,合同当事人互不碰面。如何在网络环境下确认签合同的就是“你”,是肯定合同成立与否的重要条件之一;
2、何时签——签订时间:合同当事人只有在合同签约后才能履行合同,而在签约之前当事人一方即使做了合同上的事,也会因合同当时未成立而无法使用。明确履约时间是减少不必要纠纷的重要措施。
3、怎么存——证据能力:合同当事人履行的条款必须经当事人确认并同意,一方修改且未经对方同意确认的内容是不能约束对方的。
由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在电子合同的各个环节作出有针对性的技术手段:
1、电子数字签名 — 验证谁签署
当合同发起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向签署人发起签署请求时,签约主体通过CA认证机构认证身份并获得数字证书才可授权签署。数字签名可确保已签署的内容具备唯一性、不可篡改性、不可抵赖性。
2、时间戳 — 记录何时签
当使用者在线发生签署或其他动作时,时间戳立即精确地在线生成标记印戳,且标记后无法再做更改,从而确认合同生成的时间保障文件内容不可篡改性,其应用功能也已经被法院认可。
3、第三方存证机构 — 解决怎么存
如果电子合同的签署方同时负责存储合同内容,其意义就好比运动员同时兼顾裁判员的工作,无法保障绝对的公信力。因此,通过可靠的第三方存证机构作为电子合同的存储环境是避免纠纷的最佳选项。
4、公证 — 电子合同呈现的最佳载体
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前,有证据灭失或难以取证的可能时,当事人为保障将来诉讼取证需要,可申请权威公证处公证以保全证据。电子合同签署完成,通过采集电子合同哈希值发给权威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当合同产生纠纷时,可直接申请公证机关提供公证书,证明电子合同未经任何篡改,从而证明其法律有效性。
因此,普通用户只需选择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即可签署有效的电子合同。这也符合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的规定:“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