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按其特许权的形式,授权内容与方式,总部战略控制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生产特许受许人投资建厂,或通过OEM的方式,使用特许人的商标或标志、专利、技术、设计和生产标准来加工或制造取得特许权的产品,然后经过经销商或零售商出售,受许人不与最终用户(消费者)直接交易。典型的案例包括:可口可乐的灌装厂、奥运会标志产品的生产。
2、产品-商标特许受许人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和零售方法来批发和零售特许人的产品。作为受许人仍保持其原有企业的商号,单一地或在销售其他商品的同时销售特许人生产并取得商标所有权的产品。
3、经营模式特许受许人有权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企业标志以及广告宣传,完全按照特许人设计的单店经营模式来经营;受许人在公众中完全以特许人企业的形象出现;特许人对受许人的内部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具有很强的控制。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2004年3月出台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因为这种特许经营是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可称之为“行政特许经营”。
市政公用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的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有限公共资源配置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