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在实习的时候我已经让实习单位签了三方证明,签完之后我就辞职了。

但是现在学校说会有教育局的人打电话来核实是否在职来盖章报到证,但是我现在已辞职,老师让我联系实习单位说我在职,但是联系实习单位人家不同意说我在职,那现在怎么办啊!

你只要不再要求保留应届毕业生的就业资格,也就可以直接走人了,不用管这么多,不过你以后就没有了应届毕业生就业的机会。签了三方协议毕业以后一年之内你更换工作单位的途径有两个:其一是直接辞职办理失业手续,再到新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按着劳动法原单位接到辞职信以后一个月内不答复视为有效,并且不得扣留劳动者的档案等;其二是让原单位给你出具解约函,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然后拿着空白的三方协议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继续择业。第一个途径没有违约金的问题,也不受原来单位的制约,并且工龄可以接续。缺点是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招聘、大多数国有企业等就业机会要求必须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你办理辞职以后就是去了宝贵的机会。第二种办法的优点是改派以后就业范围不受限制,缺点是原用人单位给你出具解约函会向你提出违约责任追究问题。追问

那像这种情况,有毕业证但是没有报到证,还能正常找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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