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大队的拆迁分房时的证明,上面有我的名字,我是合法的房屋所有人吗?

尊敬的各位专业人士,本人为北京市居民户籍,在郊区有两套乡产的楼房,没有房本,只有拆迁分房时大队给开的证明,上面写的我的名字,()里面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健在,我的户口不在这两套房子里,母亲的户口在。请问,这套房屋的所有人应该是我?还是和我母亲两个人的?谢谢..

您好!
当时拆迁房屋的拆迁人, 是谁的?谁是承租人是谁的?
乡镇产权证明是谁的?就是谁的,假如是你父亲的,你父亲去世了,依照法律《遗产继承法》你的母亲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您是第二顺位。户口在只能证明你的居住情况,关键是你当初拆迁后回迁的产权人是谁?谁在证明:里,谁就是认定为拆迁人。

拆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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