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从个体转移到单位,从地州转到昆明,单位从5月开始帮交,那1-4月份的可以在现在的社保局交吗?

2011年5月份之前都是以人体的名义自己交的,2010年的已交清,2011年1-4月份的可以在现在单位参保的社保局补交吗?谢谢,请帮帮忙

可以补缴,但是一般公司是不会给补缴的,因为比较麻烦,而且补缴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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