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哪个合同呢?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子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想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想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5,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凭证,包括(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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