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那边整个要拆迁了,这样补偿合理吗?

按照政府发的补偿方案是这样的,一共分为4种户型,40平米,50平米,60平米,70平米,对于不足40平米的房子统一分40平米的住房,对于原住宅面积与分配的房子之间差的面积是每户,按房照/户,950元/平米收取安置费,另外还有150元/平米的结构差价,对于40-50(含50)平米的原住宅靠向50平米,50-60靠60,60-70靠向70平米。
对于大于70平米的原住房面积,大于部分不征收安置费,多余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同样征收以上费用,对于那些交不起费用的采取房产共有制度,相当于你租那部分多余的面积,按国家标准收费,但是不清楚要怎么收费。等有能力了可以买回房产。
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新拆迁法规定?
我家的房子是72的,哪多余的部分岂不要再分一套40的,多余38平米我算了下要7万多元呢,我家哪付得起啊!像我家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弄才好,分房子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如何分到好房子,是要花点钱才能办事吗?求好心人,专家帮分析一下,如果不合理该怎么办?
先给10分,答得好再加40分

首先,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尚未正式公布生效。
第二,此拆迁方案符合目前适用的拆迁法及各地的安置的方案,当然具体要看你所在地的方案了,方案都是地方来定的。
第三,按照楼主面积差说法应该是只需交纳多余部分38平米对应的安置费也就是40000元左右即可,你说的七万怎么算出来的我不太明白,你只需回答你家原来面积是多少,这次又分了多少面积即可。
第四,其实我觉得的你本身这个问题不是个法律问题,现在对拆迁安置这种敏感问题处理的很完善,我觉得这个方案没什么问题,只不过是你觉得有没有必要吧,我觉得毕竟拆迁安置时付出的价款还是很低的,楼主有能力还是应该尽量买下来,以后房子升值的可不是一点点。
第五,至于怎么分到好房子,有关系当然好,以我个人的经验,最起码早点交钥匙,不要纠缠无谓的问题,早点给自己挑选个好楼层好户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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