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经营性事业单位如果改制,在编人员会怎么安置,编制能保留吗,有没有统一进财政的可能。
2、所谓的中人中办法是说保留编制和待遇,事业单位都没了那保留的编制是什么编制呢,这种发放适用于所有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编人员吗?
3、为什么2010公开招聘的这次涨薪级工资不给涨,是有什么特殊的还是第一年都不给涨,要到2012才有。
如果你比较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就请详细帮忙解答一下,如果帮到忙会给加分的,如果不是就不用抒发个人感情说些有的没有的了!
这个改制前都有说法的,比如过渡期是多长时间,5年还是10年保留事业身份。还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适用于改制单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编人员。
以前是事业编制的有统一进财政的可能性。这个要看单位改制的具体文件,肯定会给你们先开大会的。
保留的编制就是保留事业编制。
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
与企业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但外借到其它单位工作的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