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北京市户口,要把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区一级的人才服务中心。但是电话咨询后被告知条件不符合,不接收。理由是我现在有工作单位(单位不管存档),且单位负责缴纳各项保险。如果要把档案存在人才,就必须要在人才交保险才符合其条件。也就是档案和保险必须在一起。不知道是否有这项规定?如果像他们所讲档案需和保险捆绑,与其交到人才存档那还不如直接放在街道不也一样吗。
个人档案分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和工作档案
学籍档案是不可以自己手里存放的。北京市要求合格的人事档案需要有招工手续,这样才可以存放在区人才,流通使用。
档案原则上来讲分为三种: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和工人档案。
学籍档案:记录一个人的读书生涯,记载着他何年何月在哪里读书,受过何等处分何等表扬,测评表格、成绩单等,归教育局管理;(同学们只关注这一个就可以啦)
其他两个并不重要,简单了解就行。
人事档案则是在学籍档案中加入了派遣证、履历表、转正定级材料、婚姻变更材料、出国材料、劳动合同等,归人事局管理;
工人档案则是指没有经过转正定级,没有获得干部身份的工人,归劳动局管理。
档案的六大重要功能
1.保留个人干部身份;
2.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
3.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
4.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
5.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6.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