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朋友的房子,由于开发商还没有把房本办下来,不能过户,就准备自己拟一个协议,这样可以吗?另外,我们协商的分期付款,分两年,我应该怎样付款合适呢?银行转账还是现金支付打收条?请有经验的朋友指点迷津。。。。
1、一般情况下,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都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银行转账还是现金支付打收条都可以,最好有证明。
扩展资料:
1、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之后,在公平资源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注意这里只是申请办理过户,我们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上去,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
3、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可以缴纳税费了,税费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的一笔开支,缴纳完成之后获取交纳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买卖
私人签订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购房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三、购房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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