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鉴定为轻伤一级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我弟都小伟于农历3月20日被都利明用刀砍面部伤口长14.5厘米,慧明血管被砍断,手掌砍入5厘米,小手指被置入钢丁,请问是重伤还是轻伤一级,现在都利明没有赔偿都小伟一分钱现在检察院放了都利明说是取保候审这样合法吗?都利明现在家开店身体健康,我们应该怎么办

1、请问是重伤还是轻伤一级------这也只能以鉴定结果为准。如果你们不认可这样的结果,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就你的描述看,我个人认为比较难认定为重伤。

2、说是取保候审这样合法吗?------是可以这样的。但是,他仍然要接受审判。

3、我们应该怎么办-----你们现在积极配合调查即可。追问

取保候审期限多长,我的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等如何算,对方如何包赔,不赔付怎么办,取保候审时间结束后他仍不赔付怎么办,另外手掌需要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交给谁,如果对方一直赔付我们能要求检察院批捕对方吗?他们不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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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0

取保候审有法定条件,只要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

《刑诉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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