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早上6点左右, 朋友打电话来, 说他的脚痛到不行, 稍微动一下都很痛 , 让我去开他的车送他去药店看一下,然后我开着他的车看完病准备回来, 都已经准备到家了, 正转弯驶入某小区大门时, 左前门后视镜位置把一位老人刮伤碰倒在地, 当时第一时间报了120,我朋友(车主)就报了110. 交警来备了案, 照了相。同时也向保险公司报了案, 查勘员来照相了解情况。然后送去医院检查治疗. 请问这个责任是我和车主分担负?还是我负全责? 因为我不是车主, 但是我开的车出的车祸, 这种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还有伤者在医院的医疗费用, 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保险公司因理赔哪些费用?车主是买保险是80%的, 这80%的保险是理赔给车主? 还是出车祸的驾驶员?
求解:
伤者伤情好之后,出院了。如果以后伤者是因为这次事故造成的影响后,出现什么后遗症或者其他什么病类。这还跟我有关系吗? 如果有关系,我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我又该怎么办?
求正确答案。
你要给对方商量好,一次性解决好问题,到公安机关或者公证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