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是指企业应当按照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从而计算出的每股收益。如果企业有合并财务报表,企业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Primary Earnings Per Share)。
收益公式∪基本每股收益 = 净利润/总股本。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企业的所得税率都是法定的,所得税率愈高,净利润就愈少。我国现在有两种所得税率,一是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即利润总额中的25%要作为税收上交国家财政;另外就是对三资企业和部分高科技企业采用的优惠税率,所得税率为15%。
当企业的经营条件相当时,所得税率较低企业的经营效益就要好一些。
中国人寿2007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46亿
举例说明:如一家电器商店,一年的营业收入为4000万元,总共进了2万台家用电器,平均每台家用电器的平均进价为1500元,员工一年的工资100万元,房屋租赁等开支为400万元,营业税率为3%,则这家电器商店一年的总成本为:
总成本=家用电器的总进价+员工工资+房屋租赁费用=2×1500+100+400=3500(万元)
营业税=营业额×营业税率=4000×3%=120(万元)
则这家电器商店的利润总额为: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成本-营业税
=4000-3500-120=380(万元) 当所得税率为25%时,其净利润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2]
所得税费用=380×25%=95(万元)
净利润=380-95=28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所得税是应纳税所得乘以税率,但应纳税所得有时候并不等于会计利润有调整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