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认定:由我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对方的医药费和伤残补助。并判对方返还我垫付的一万元(我把收到条,当做证据交给法院)。当保险公司的钱交到法院后,不知道为啥法院没有把我垫付给对方的钱返还给我。当我找办案法官时,她称钱已被对方拿走。我想请问各位热心网友,这时我应咋办?找法院呢?还是找对方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