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乡镇运货,走在路口上,迎面突然来了一辆摩托车。他的速度太快了。路又不是很宽,撞在我车头右车灯上面,人就倒在水泥地上。头还算清醒。叫唤不舒服,扶他起来他又不让。嘴还和我商量给5000块算了。我又不是撞他 凭什么给他钱?以后找我怎么办? 我最后只有打电话报警。120 保险 我都打了。结果120先来后去抢救去了。我爸跟着去的。我在现场守交警来。等了不到15分钟保险的人来了。拍了几张照片。就对我说等车在车管所停好后在给我张单子让我把上面的10项东西准备齐。
等了起码1个小时 交警才来。直接拍照。然后把我的行驶证和驾照扣下。测量又是画图。
最后让我把车子开去车管所,,,,,结果说明天放假 让我星期一去交警大队看一下到底怎么办。
伤者的住院费我家里出了。垫了3000 现在还在住 今天下午又打电话说明天动手术。接骨头、、、、
PS 出事后我下车看他躺在水泥地板上嘴还说的清楚。问他怎么开这么快,他说刚吃饭赶着上班。应该喝酒了。。
明天我还要坐火车去枣阳 不是在本地出的事。
现在正烦着。。。。。我就纳闷了 。。。我又没撞他 虽然我也在开车 他喝酒。超速 那时的速度起码70码。撞上的我 。。。我这责任很大么?
又是扣车 又是交钱住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