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说商业保险第一年没有出险,第二年购买优惠三成,所有的商业保险都是一样的。
1、关于交强险部分,如果第一年没有出险,第二年就打9折。但是如果第一年出险一次,第二年就不打折。如果出险两次以上(含两次),就上浮10%。如果在上一年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第二年续保时交强险价格上浮30%。
2、如果上一年出过一次险,且保险公司赔偿的钱比上一年所交的商业保险费用的八成还要多,或者上一年出了两次险,保险公司赔偿的总费用是上一年商业保险费用的八成还多,那么再次购买保险时,最多优惠两成,这样依次累积。
3、对于商业险,很多保险公司规定:一辆车保费的多少,主要取决于车险的费率系数的大小,而该系数的多少完全取决于该车上一个保单年度的出险情况与赔款金额。所以,要想获得更优惠的商业保险第二年优惠,在上一个保单年度保持安全驾驶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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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注意事项
一、不要重复投保
车主们在投保汽车保险的时候要避免重复投保,有的车主可能会认为自己在某一方面出险的几率比较大,就重复投保这个险种,认为这样就可以得到重复的赔款。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使车主重复投保了一个险种,涉及到赔款问题也不会得到超额的赔偿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三、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四、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六、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七、核对保单
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随身携带保险卡
保险卡应随保。
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九、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各位车主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十、车险中对第三方的界定,应排除家人在外。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中有这样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汽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是不算在第三方范围内的。
汽车保险条款规定是为了防范被保险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对家庭成员进行故意伤害。
参考资料:车险一年不出险-太平洋保险
分析如下:
1、交强险第一年未出险第二年优惠10%,连续两年没有出险优惠20%,连续三年没有出险,优惠30%。
最高优惠30%,出险一次没有人伤是不上浮的,如果你脱保3个月就没有优惠了。
2、商业险上一年度未出险优惠30%;
立案数(包含结案数)1次,且上一年度赔偿金额大于上一年度商业险保费的80%,最高优惠28%;立案数2次赔款大于保费80%,最高优惠20%。
立案数3次,赔款小于保费80%优惠30%再上浮10%,赔款大于保费80%优惠23.05%再上浮10%;
立案数4次赔款小于80%,优惠30%再上浮20%,赔款大于80%,优惠19%再上浮20%;
立案数5、6、7次均上浮30%,立案数8次及以上的就禁止承保了。
扩展资料:
无事故优惠
无事故优惠亦称“无赔款优待”或“无事故奖励”,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未发生保险事故和赔款,保险人为了鼓励其续保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在续保时给被保险人 (或投保人) 以一定比例的保险费折扣优待。其优惠的险种,比例和具体办法各国有所不同。
各国汽车保险大都有无事故优惠的规定,优惠比例一般为1年无赔款优待折扣10%,连续两年以上无赔款,优待折扣20%—30%或更高些。其他险种如船舶险、火灾险等也有类似的规定。我国目前国内保险业务实行无事故优惠办法的有企业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船舶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涉外保险业务参照国际惯例在汽车险、船舶险、机器损坏险等险种中有类似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事故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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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1、上年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提供上年保单复印件----优惠10%.
2、前两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提供上年保单复印件(上年度确认优惠过10%)---优惠20%.
3、前三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提供上年保单复印件(上年度确认优惠过20%)---优惠30%.
4、首次投保或上年度发生一次交通事故(无死亡)----基准保费。
5、上年度发生2次及以上交通事故(无死亡),-----加费10%.
6、上年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加费30%.
扩展资料:
无事故优惠亦称“无赔款优待”或“无事故奖励”,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未发生保险事故和赔款,保险人为了鼓励其续保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在续保时给被保险人 (或投保人) 以一定比例的保险费折扣优待。其优惠的险种,比例和具体办法各国有所不同。
各国汽车保险大都有无事故优惠的规定,优惠比例一般为1年无赔款优待折扣10%,连续两年以上无赔款,优待折扣20%—30%或更高些。其他险种如船舶险、火灾险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我国目前国内保险业务实行无事故优惠办法的有企业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船舶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涉外保险业务参照国际惯例在汽车险、船舶险、机器损坏险等险种中有类似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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