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10年4月份和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要服务满两年才能离职...

我与10年4月份和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要服务满两年才能离职,不满一年离职支 付两个月工资给公司,满一年不满两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公司,我于11年4月与公司解除合同 ,并且三月份时候已经书面提出辞职了但未批准,五月份我再次提出辞职才予以批准,但是公 司却以我违约不予发放4月份工资,进公司未经过任何专业培训,也未签订任何培训合约,我 想请问律师合同上规定的赔偿合不合法,有没有法律条文规定这条违法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 单位会不会以我违反合同拒绝支付我的报酬?这样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属于无效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而约定服务期以及有竞业限制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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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5
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2个回答  2011-05-05
这个是违反劳动法的,违约金只在二种情况下可以约定:一是你说的约定了服务期(前提是要有培训费用产生而且是第三方正规的发票单据)二是竞业期限(就是离职后不得就职于相关行业和单位,前提是单位需要补偿费用。
第3个回答  2011-05-05
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4个回答  2011-05-05
上述约定违法,无效;
应该支付工资。
第5个回答  2011-05-16
要考虑的是:离职原因!如果是单位斥退的,单位支付,你自动斥退的,不一定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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