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案件调解完毕,案件交到了检察院,还会不会被批捕?

我哥哥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他的朋友借他的车被别人划车发生口角而打架.因为当时是在我家附近,他的朋友给我哥哥打电话说车被划了,我哥哥就出来看看.到现场的时候,已经把对方打了.我哥哥就拉着他的朋友走了.事后对方因高血压引起偏瘫,,找到车就把我哥哥抓去了.我哥哥的朋友跑了.因为我哥哥的朋友没有赔偿能力,而又怕我哥哥做牢,我们出6万块钱和对方调解.调解的时候,案件已经交到检察院.有人说如果被批捕,那我们的调解就完全没有用了.我想问,我哥会不会被批捕?我们的调解真的没有用吗?调解书上写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谢谢.

  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已经采取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很少再变更为逮捕的刑事强制措施。但从理论上来说,不排除批捕的可能性。

  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就民事责任问题,当事人可以和解或者经过有关组织调解;刑事责任,不能因为当事和解或者经有关组织调解而消除,仍然应当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以确定嫌疑人有没有罪,有什么罪,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5-15
你哥哥涉嫌故意伤害罪。这种案件是公诉案件,是不能私下调解处理的,调解书上写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是违反法律规定,而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案件交到检察院,那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至于事先赔偿,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作用,主动赔偿损失是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是考虑从轻处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5-22
同意楼上的解释。前一段就接手了这样一个案子。

事情发生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如果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话到案件管辖地的公安局刑警队可以争取取保候审;如果时间长的话就到检察院批捕科争取取保候审。

主要工作还是要在检察院的批捕科,如果案子到了起诉阶段就应该找起诉科(公诉科),最好把你哥哥的朋友找到。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