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中午,我骑着自行车直道行走,因当时没太注意,当行经一路口处突然从正前方开来一电动车,电动车主说他按了喇叭也开了方向灯,可我当时没留意,电动车突然拐弯而我也未及时意识到就撞上了.开电动车的人后面还载了一个人,碰撞后我的自行车和人都没有损伤.但开电动车的人右手小尾指受了伤(经诊断小尾指错位性骨折).当时对方要我培尝,理由是我骑自行车不看着路.后来我报警由交警队处理.当时电瓶车停在逆车道上,车头对着我的自行车的车头,交警队来到现场测量了路面情况还画了图,我的自行车和他的电动车都被交警拖走,说立案处理.
我现在好急呀,好好的碰到这种事,我的车是这个月刚买的,是今天年新款的SP8,整车现在花了我三千多了.真是喜欢的要死呀.现在放在交警队我真当心的要死.好想尽快解决这件事.拿回我的爱车.
请求帮助! 因我骑的路线是正确的而电瓶车是转弯理应避让直行车辆,再而电瓶车后还载有一人是否违规.以上情况会如何处理.责任会如何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