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修改的内容有哪些

如题所述

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没有过修改。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自施行起截至到2019年3月没有做过修改。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废止的原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五十二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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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二十一条规定,在执行终结六个月内,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因妨害行为给执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  具体的妨害行为可以分为如下几条: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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