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下达后,公安局除了做“劳教”处理,还可以做哪些其它处理办法?

检察院已经做了“不起诉决定书”,公安局除了下达“劳动教养聆询告知书”,公安局还可以做出别的处理办法吗?请教大家!
一般“不起诉决定书”后,公安局还有别的处理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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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的决定书应该公开宣布,同时应当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1.被不起诉人和其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如果公安机关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被不起诉人或者被害人不服可以申诉,但无论是复议决定还是申诉审查决定都应当在30日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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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15
有好几种可能:1、直接释放。2、转为行政案件,做出行政处罚。比如行政罚款或行政拘留(如果有刑事拘留的话就要折抵,所以可能也就是直接放人)。3、不服检察院的决定,提出复议,然后看看最终结果如何。
你说的劳动教养应该是包括在第二种可能里面。
第2个回答  2009-01-19
罚款,拘留,释放.
第3个回答  2009-01-14
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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