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个过程:
1、识记
识记是指通过对事物的特征进行区分、认识并在头脑中留下一定印象的过程。对事物的识记有些通过一次感知后就能达到,而大部分内容则需要通过反复感知,使新的信息与人已有的知识结构形成联系。识记作为记忆过程的第一环节,对记忆效果的好坏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
因此,了解、掌握识记规律,有助于改善记忆。
2、遗忘
遗忘是指识记过的材料不能回忆和再认,或者回忆和再认有错误的现象。按照信息加工的观点,遗忘过程在记忆的不同阶段都存在。遗忘基本上是一种正常、合理的心理现象。因为感知过的事物没有全部记忆的必要;识记材料的重要性具有时效性;是人心理健康和正常生活所必需的。
3、再认和回忆
(1)再认
再认是过去经历的事物重新出现时,能够被识别和确认的心理过程。在再认过程中,不同的人对不同的材料的再认速度是不一样的,这和影响再认的因素有关。
(2)回忆
回忆是在一定诱因的作用下,过去经历的事物在头脑中的再现过程。如在回答教师的提问时,学生要把头脑中所保持的与该问题有关的知识提取出来,这种提取过程就是回忆 。
扩展资料
记忆学的发展:
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人帕蒙尼德认为,人的记忆是由明暗(或冷热)两种物质构成的混合体,只要混合体没有受到干扰,记忆就是完整的,一旦混合体发生变化就会出现遗忘现象。
在记忆问题上提出重要概念的第一人是公元前4世纪的思想家柏拉图。他的理论被称为"蜡板假说"。他认为,人对事物获得印象,就象有棱角的硬物放在蜡版上所留下的印记一样。人对事物获得了印象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印象将缓慢的淡薄下去乃至完全消失。
这就象蜡版表面逐渐恢复了光滑一样。所谓"光滑的蜡版"相当于完全遗忘。这种学说虽然也不完善准确,但还是影响了许多人。
一直到公元17世纪,记忆研究几乎没有什么大的进展。
17世纪中叶,英国出现了以霍布斯、洛克为代表的"联想主义"心理学派。霍布斯对记忆现象做了唯物主义的分析;洛克则在欧洲心理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重要的记忆现象--"联想"一词,此后"联想"便成了专门的术语了。
第一个在心理学史上对记忆进行系统实验的是德国著名心理学家艾宾浩斯。
他对记忆研究的主要贡献一是对记忆进行严格数量化的测定,二是对记忆的保持规律作了重要研究并绘制出了著名的“艾宾浩斯记忆遗忘曲线”1885年他出版了《论记忆》一书。从此,记忆成了心理学研究的重要领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60年代以来,记忆研究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美国、英国、日本、苏联等国家或设立记忆法专科学校,或开办函授教学,开始对人们进行增进记忆的普及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