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关于违约金问题

我09年毕业,08年12月份同一家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有违约金2000)(不是就业合同)。但现在我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去这家单位了。请问按照新的劳动法,我单方面毁约的话要交违约金吗?毁约的话具体该怎么做?

1、“新劳动法中关于违约金问题”:你09年才毕业,现在不属于在校生,因此你还不是《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你的情况也不就受《劳动法》或是《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2、你签的是学校、公司、你之间的三方协议,对于三方协议:现在的通行作法是,承认其法律效力,担应按《民法通则》或是《合同法》(注意:是《合同法》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调整。

3、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法成立的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守,如果你擅自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请问按照新的劳动法,我单方面毁约的话要交违约金吗?毁约的话具体该怎么做”:
(1)已经说了,你的情况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2)如果毁约:你应承担约定的违约金,现实中已经有过真实的判例。
(3)想不再去的话:应和单位协要求少拿一些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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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30
就业协议书不是劳动合同,因此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是实践中,可以把它看作是劳动合同,这得看法官的裁量权到底是怎么实施的。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那么自然不能约定违约金。如果不按照劳动合同法,只是一般的民是协议,那么就要按照合同上的内容来承担违约金
第2个回答  2008-12-30
明确告诉你,这种情况法律不允许约定违约金。看一看劳动合同法条文(你可以下载下来看一看关于里面违约金的条款,劳动合同法仅规定在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等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就知道了。
但是如果你辞职,应当三十天以前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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