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有感情了应该离婚吗

如题所述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那要分很多情况。

首先来说如果是对于刚结婚的,而且没有孩子的夫妻来说我觉得应该离婚,因为两个人之间如果没有感情那就像陌生人一样,彼此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煎熬,时间长了也会产生很多矛盾,还不如趁早离婚,相互之间也没有那么多的顾虑和约束,可以轻松的生活,也可以找各自想要的生活,而不用彼此生活在一起受各方面的约束,生活不自然,还会经常吵架。

再次呢就是对于结了婚有了孩子的夫妻,我觉得对于这样的夫妻还是能不离婚的就不要离婚,如果一旦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是多么的不公平,而且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在中国大多数犯罪的小孩都是单亲家庭的,所以为了孩子我们也应该想法设法解决之间的问题,毕竟来说,两个人走在一起肯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不然也不会走到一起,也不会结婚生子,既然都已经到这个阶段了,那后面为啥就不能走下去呢,只是说可能我们后面的生活中,感情出了问题,既然出了问题总有解决的办法,只要把我们之间的问题解决了,依然可以很好的生活在一起,同时呢也可以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让孩子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的观点,人与人之所以在一起就是因为感情的存在,但没了感情就不代表一定不能在一起,因为我们人生在世,不是简简单单为了自己,我们肩负着很多责任,身为人父,身为子女等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27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即可提出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第2个回答  2020-12-02
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夫妻没有感情了就应该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二)《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准予离婚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离婚的想法很正常,当你想到离婚、提起离婚的时候,你一定是觉得现在的婚姻不是你想要的,现在遇到的婚姻问题是无法解决的。但是,你首先需要认清一个事实: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没有问题的婚姻。你可以去问问你的父母或结婚的朋友,“你们有过离婚的念头吗?”如果你担心他们会隐瞒真相,你甚至可以问,“结婚的这些年中,你有过多少次离婚的念头?”你可以去问一问婚姻家庭专家他们一年会接待多少有问题的婚姻家庭,有多少人有过离婚的念头。“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和50次掐死对方的想法”。(《幸福婚姻法则》)所以,有离婚的想法是正常的,有问题的婚姻也是很正常。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没了爱情,起码要有感情或亲情,缺一不可。但有时因一时的矛盾或吵闹,也会感觉到双方已经没了感情,这时需要的是冷静。到底你们是真的没了感情,还是由于结婚时间长了,没了激情和当年的卿卿我我?要接受一个事实,爱情的生命是有限的,取而代之的是感情和亲情,只要还有亲情,那就没有必要离婚了。离婚的前提是对方不忠、暴力、不顾家和犯罪。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10-14
有孩子的话就考虑下别离,都说,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呢。你们要是彼此的真心对待,会发现对方的好的。如果没有孩子的话,可以考虑呢,毕竟貌合神离确实很难受,总之,我觉得你们可以重新谈场恋爱,人和人之间相遇是件很玄妙的事,尽可能别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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